消委會邀請民政總署食安中心舉辦講座
介紹食安法及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規定

消費者委員會邀請民政總署為該會屬下消費爭議仲裁中心之“加盟商號”“誠信店”舉辦講座,介紹《食品安全法》、《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等相關法例法規,以提高餐飲業的“加盟商號”“誠信店”預防食安風險的意識與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

消委會邀請民政總署於6月8 日舉行的講座上,食安中心代表介紹《食品安全法》的監管範圍,該法適用於整個食品生產及經營過程,亦包括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使用,當局並針對不同類別的食品、生產作業流程制定了相應衛生指引,以便業界遵從。在講座上,食安中心又因應近年社會對抗生素用於食用動物身上的關注,以“合理使用抗生素 保障食品安全”為題向與會業界介紹近年全球養殖業使用抗生素的現況,以及安全使用獸藥的具體原則,如何在保障食品安全與維持糧食穩定供應上取得平衡。而本澳在規範抗生素保障公眾健康方面,已於2013年制定了《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行政法規,規範動物種類的食用部分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亦把氯黴素、硝基呋喃類等物質列入《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一經發現使用在供人食用的食品上可能已違反《食品安全法》,民署將依法作跟進。

提醒業界要守《食安法》義務。

民政總署代表指出,在《食品安全法》規定了業界要按食品安全標準生產經營;在指定期間內保存進出貨紀錄或相關單據;業界亦有對食安風險向食安中心作出通報與配合回收問題食品等義務,為此,食安中心提醒出席講座的業界務必慎選食品原材料的貨源,以及保留進出貨紀錄。一旦出現食安問題,業界能及時配合食安中心進行跟進工作,保障消費者的安全,業界亦能履行其法定的義務。

持續為“加盟商號”“誠信店”提供培訓

消委會表示,該會與各部門合作,為“加盟商號”“誠信店”提供不同專題的培訓與講座,增加商戶對法律認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與安全,這次講座除可深化業界對《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的認識外,講題中講解養殖業一旦未遵照安全使用獸藥原則對食用動物用藥,所構成的潛在風險,配合了今年“世界消費者權益日”的“從餐牌中剔除抗生素”年主題,向業界提供了當前食安的最新知識,提高餐飲業的“加盟商號”“誠信店”預防食安風險的意識與水平。

消委會又呼籲餐飲業界,尤其“加盟商號”“誠信店”在保障消費者健康的前題下,響應國際消費者聯會的呼籲,停止售賣以抗生素飼養的肉類。




日期: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