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連續第四年舉辦存憑有理活動
在誠信店消費後記得留發票參加抽獎

消費者委員會於5月1日至6月30日舉辦“存憑有理 - 2017”活動,該活動已連續第四年舉辦,參加者數量每年均有增加,反映消委會對培養消費者索取與保留發票、收據等消費憑證的習慣已漸見成效。

凡於相關活動結束前年滿十五歲的本澳居民,自5月1日起在“誠信店”單筆消費金額滿50元或以上,就可憑相關消費憑證參加該活動抽獎,活動獎品包括頭獎2,000元(一名)、二獎1,500元(兩名)、三獎1,000元(三名)的現金劵,另設五十個安慰獎,各得內附100元的“誠信店”特別版電子貨幣儲值咭乙張。

消費者持活動舉行期間的相關消費憑證填妥資料後,可選擇在“誠信店”手機應用程式內登記,亦可將消費憑證投入消委會位於高士德大馬路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地下,或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辦事處擺放的登記箱內參加抽獎。

消委會指出,發票、收據等消費憑證,是消費者一旦需要行使索償權時的重要證明資料,而培養消費者在消費後保留憑證的習慣,是消費者教育工作重要的一環,為此,消委會多年來通過舉辦“存憑有理”活動,持續加強消費者這方面的自我保護意識,該活動舉辦以來參加者數量由初期的千多人次,增加至最多有接近三千人次,活動提高了消費者在消費後保留消費憑證的意識,並成為習慣。

今年消委會邀請所有一千兩百間“誠信店”商戶參與“存憑有理-2017”活動,發揮“誠信店”誠信經營、重視消費者權益的營商之道,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不要忽略個人消費權利,消費後必須索取發票,以及保留憑證至確定滿意相關商品與服務,以保障自身權益。

“存憑有理 - 2017”活動登記時間至6月30日,有興趣參加該活動人士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查閱活動詳情及“誠信店”名單。

消委會查詢電話:8988 9315。









日期:2017-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