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書;
2. 證據文件(如單據、合同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消費者委員會 – 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
地址:澳門高士德大馬路 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 4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下午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1. 10萬元或以下免費
  2. 10萬元以上按”收費表“收取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調解服務:沒有相關規定
仲裁服務:申請仲裁之個案在立案 12個工作日內,卷宗可轉至“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排期仲裁。(服務承諾)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查閱以下連結:
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規章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透過「仲裁個案進度平台」查詢仲裁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