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

由法務局、民政總署及消費者委員會組成之檢討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工作小組,已完成整理及分析公開諮詢所得的意見及建議,並已完成撰寫《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諮詢總結報告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諮詢總體情況”,第二部分是“諮詢文件建議、反饋意見摘要、分析及總結”。為了讓公眾了解是次公開諮詢的總體情況,現向公眾發佈《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

澳門現行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主要包括第12/88/M 號法律《消費者的保護》及第4/95/M 號法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鑒於部分內容已與澳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相協調,為此,負責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工作小組於2014年6月12日公佈了《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的諮詢文件,並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工作,公開收集及聽取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期間透過多個渠道和途徑收集意見共收到321份意見,合共543項意見及建議。

綜合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公眾就諮詢文件中四個方面,包括:一、禁止不公平的交易;二、保障消費者的資訊權;三、健全解決消費爭議的機制;四、立法規範新型消費模式提出意見及建議,佔收到的意見及建議總數約六成。當中大部分意見贊成賦予消費者委員會取得消費資訊的職權,包括取得商品或服務的所有相關資訊,尤其是取得價格及其形成機制的資料,並在分析有關資料後,協助政府從宏觀上深入研究,及整體評定商品或服務的定價是否合理,並可作為監察不正當營商行為的依據。

就是次諮詢工作,公眾亦提出了文本建議以外的,有關消保權益方面的意見及建議,相關意見及建議佔總數約四成。小組將相關意見分類並歸納為三大項:包括:完善物價的行政監管措施、加強規管不正當營商行為及強化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能。其中,就加強規管不正當營商行為,在本次諮詢中,有不少意見要求政府加強規管經營者的不正當營商手法,並提議參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針對經營者的誤導消費者、隱瞞重要資訊、提供虛假資訊及綑綁式消費等不良營商行為,作出懲罰的規定進行立法。

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踴躍參與各項諮詢活動,共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出謀獻策。經是次公開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將會作為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的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公眾可於澳門法律網(www.macaolaw.gov.mo)、法務局(www.dsaj.gov.mo)、民政總署(www.iacm.gov.mo)及消費者委員會(www.consumer.gov.mo)網頁瀏覽及下載諮詢總結報告,或於法務局各法律訊息站、民政總署各服務站及市民服務中心、消費者委員會於高士德大馬路24號A昌興大廈地下公眾接待處、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1樓M區消委會專區以及水坑尾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索閱。

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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