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誠信店』活動章程

『最佳誠信店』活動章程

(二O二二年)

一、報名條件
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獲得“加盟商號”/“誠信店”資格之商號

二、報名日期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21日

三、報名方式
可透過以下任一方式報名:
A. 透過網上帳戶報名;
B. 以親臨、信函、電郵、傳真方式將最佳誠信店報名表遞交至本會。
電郵: certshop@consumer.gov.mo
傳真: 28974400

四、公示
參加商號名單會於本會網頁公佈,消費者可向本會提出對有關商號意見

五、評審內容(第一項及第二項甄選)
  • 資訊展示---40%
  • 銷售政策---40%
  • 環境服務---20%

  • 六、甄選方式
  • 第一項甄選:以實地評審方式進行初步評估,具淘汰性質,僅評分最高之40間商號進入第二項甄選
  • 第二項甄選:以實地評審方式,更多角度瞭解運作環境
  • 第三項甄選:向曾接受參加商號服務之消費者發出問卷調查,由消費者作出評分

  • 七、最後成績
    最後成績是在各項甄選項目中得分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方法如下:
  • 第一項甄選----30%
  • 第二項甄選----50%
  • 第三項甄選----20%

  • 八、獎項
  • 最佳誠信店
    凡最終評級最高之20間商號,獲發獎座乙個
  • 優異誠信店
    凡成功進入第二項甄選之商號,獲發優異誠信店獎狀乙張
  • 嘉許獎
    凡第一項甄選評級達80分之商號,獲發嘉許證書
    * 獲最佳誠信店或優異誠信店之商戶,不另發嘉許證書

  • 九、結果公佈
    最終結果將於2022年11月於消委會網頁公佈

    十、其他事項
  • 倘持牌人於已簽署2019年或以後公佈之接受仲裁審理聲明書且同意上述文件第三款第一項之聲明,其於2021年內獲得“加盟商號”/“誠信店”資格之商號均視為符合報名條件;
  • 本活動以納稅人為單位(即不論分店數目多寡,同一納稅人只須提交一份報名表);
  • 同一納稅人經營之商號參加本活動,上限數目為5間(當中商號可指定其中2間,其餘由消委會抽選決定);倘上述所指商號全部獲得有關獎項,視為所有該持牌人旗下之商號同樣獲得有關獎項;
  • 倘不具備條件/無法完成第三項甄選,該項評分按第二項甄選評分計算;
  • 倘甄選期間喪失誠信店資格,是次活動資格亦同時被取消;
  • 參加商號名單、入選名單(進入第二階段之商號)及最終結果將於本會網頁公佈,商號可於上述公佈日起十天內提出異議;
  • 凡獲得獎項之商號,得在獲得消委會批准後,用以宣傳推廣用途。